最近沸沸揚揚的房地合一,到底是什麼,簡單說~

以獲利多少來乘上稅率課稅,不併入所得課稅喔

 

簡單來說如下:

非自用(獲利乘上稅率)

1年內出售---ˋ45%

1~2年內出售---35%

2~10年內出售---20%

10年以上---15%

 

自用

1.設籍必須滿六年

2.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

3.獲利400萬元以上10%

 

預計明年105年元月上路,屆時奢侈稅就會退場,有獲利就必須繳稅,我認為很合理。

目前草案已經過了,接下來就是立法諸公們是否會修修稅率(下修),對投資客來說反而是不再需要找人頭購買,可以用自己名義購買放兩年讓政府課20%的獲利,反而比奢侈稅(成交價乘上稅率)被政府課的稅還要來得少,對於真正的抑制房價並無實質效果,看看這兩年奢侈稅下房價依舊沒下修就知道囉~

 

歡迎大家討論喔

 

買屋賣屋還是要找永慶張祐禎0911175451幸福美夢成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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